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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烫手山芋”,你却当做“香饽饽”?
时间:2022-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于是乎,王某某、聂某某、陈某某、付某某、龚某某五人就兴致勃勃“开工办厂”,租下两处厂房用于从浙江赵某某处接收铝灰,正当一群人以为自己要“赚大发”的时候,一盆冷水浇下来,原来砖厂和水泥厂并不接受这种铝灰,这种铝灰含有“浸出毒性”,要经过专业化处理才能够使用。这些人不死心,想着那就拿这些铝灰来泡水,产生化学反应之后将“毒性”排出。然而,铝灰泡水之后产生了大量的浓烟和刺鼻性的气味,被当地村民举报。

         公安机关以污染环境罪立案后,王某某等人才知道自己“摊上大事了”,分别逃跑躲到外地。目前,王某某等人先后被抓获或自动投案,聂某某、陈某某已提起公诉,王某某、付某某、龚某某正在审查起诉中。

 

检察官说法:

 

       铝灰具有反应性和毒性两大危险特性,未经处理的铝灰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铝材加工行业产生的一次铝灰、二次铝灰、除尘灰等全部被纳入危险废物管理,铝灰成为厂家手中的“烫手山芋”。1吨铝灰的处置价格在1400元左右,而赵某某交由王某某等人处置的价格为1吨30-50元不等,如此,产废企业就能省下巨额开支,但危险废物的处置要有资质的企业经过专业化的处理,像王某某等人不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非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构成污染环境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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