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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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
时间:2014-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东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3月3日在东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东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衷建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乡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3年,东乡检察院在县委和抚州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关心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建设“品质东乡”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平安东乡、法治东乡建设,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改进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在全市检察机关2013年度目标考评中,我院荣获综合考评先进单位,连续八年进入全市检察系统先进行列;连续保持了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 

  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年来,我院牢牢把握宪法定位,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修改后“两法”),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8人,提起公诉285人。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问题,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40人,提起公诉162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快捕快诉了辛某等四人利用病、死猪肉加工肉制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二是突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选派7名干警到中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为各学校开展校园法制讲座18次,发放校园安全知识手册3000余份;深入贯彻修改后刑诉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条款规定,为1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安排“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讯问。对未成年人进行案后回访15次,实施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9次;坚持少捕慎捕原则,依法对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为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尽早回归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于2013年5月17日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未检工作联系点”,8月15日被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团省委联合授予“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三是注重在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研判机制,定期排查和清理执法办案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制定预警方案,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近八年来涉检“零上访”。深入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4件4人,解决救助资金5万元。扎实开展“检察长接访日”活动,一年来,检察长共参加接待来访群众12次,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13起。四是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大力开展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大整顿和“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协助基层组织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教工作,并结合办案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社会管理的检察建议,依法促进社会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一是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突出查办大要案。2013年,依法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4件22人,立案人数同比去年上升57%,为历年来最多的一年,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件20人,渎职侵权犯罪1件2人,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13件21人(其中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3人),大要案9件16人,占立案总数的72%。目前已作有罪判决10件16人。查办了市建设局原党委委员徐晓明(副处级)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立案查处了资溪县农机局原局长祝永峰(正科级)挪用公款案。积极查办“三非”领域职务犯罪,立案查处了东乡县城管局原规划监察大队队长万峰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东乡县城管局原规划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周英俊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和震动。二是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结合办案分析研究职务犯罪的形势特点、发案原因、预防对策,向党委、人大、政府报送家电下乡、粮食补贴、水利工程建设等领域专项调查报告6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3次,为社会提供行贿档案查询320余次。深入乡村、企业、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5次,发放预防职务犯罪读本260余本。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14件自侦案件的发案单位进行走访和交流,配合发案单位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堵塞职务犯罪漏洞。同时主动收集有关单位对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执法作风、办案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实效,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面正确履行各项诉讼监督职能,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诉讼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撤案,应当提请批准逮捕而未提请的依法追加逮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依法追加起诉,确保罪责刑相适应。2013年共立案监督9件15人,监督撤案3件4人。依法提请刑事抗诉5件5人(其中要案1件1人),法院目前改判2件2人。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1次。二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与县法院联合签署《关于防范和处理虚假诉讼案件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协调配合的意见》等相关文件,重点监督虚假诉讼、违法执行和其他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判,依法办理督促履行职责案件11件,诉讼违法监督案件3件,执行监督案件1件,提请抗诉1件,法院改判1件。三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66件次,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先后对19名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且有悔改表现,不羁押不会发生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已全部变更了强制措施。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多次,对分布在各乡镇场的247名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 

  二、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警素能。 

  坚定理想信念。深化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思想教育,采取专家辅导、集中讨论、交流座谈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做好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增进全体检察人员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确保检察干警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含糊、不动摇、不犹豫。 

  提升素质能力。结合“两法”修改,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模式,扎实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培训,着力提升干警业务素质。经过多方努力,特邀我国刑诉法学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陈光中先生来抚讲学,并派出23名干警分赴西南政法、华东政法、井冈山检察官学院等高校和培训单位接受专业培训。进一步激活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选派5名中层以上干部参与全县公推考选副科级干部活动。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挑选多名干警参加省、市院组织的修改后“两法”知识竞赛、“全省法律文书制作”比赛、“全省侦查监督能手”比赛。进一步加大对年青干警的培养力度,倡导多岗位锻炼,培养检察工作“多面手”,将3名立场坚定,法律素养较高,群众基础较好的年青干警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大力强化文化育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组织5名干警参加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届乒乓球比赛,并荣获团体第一名。 

  强化宣传调研。全年共在《检察日报》、《新法制报》等媒体发表宣传文章157篇,撰写调研文章32篇,编写检察信息162篇,通过检察宣传这个窗口,将检察工作与东乡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进行宣传,让群众更加了解检察工作。其中我院干警撰写的《汲取人民力量努力提升基层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一文获省政法委“提升群众满意度”征文比赛优秀选登文章。我院干警撰写的《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改革与完善》荣获第九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二等奖,创造了连续八年在省、市检察理论年会上获奖的优秀成绩,同时,我院干警撰写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践思考》一文也入选省院重点调研课题并获得全市检察理论年会二等奖。 

  三、积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保障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13年是建设品质东乡的攻坚之年,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我院围绕赶超发展大局,着力抓好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十八项措施的落实;以提升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为工作出发点,积极开展检察干警包村、“五访五问、一化一帮”等一系列“下基层、接地气”活动,由检察长带队组织30余名干警深入红亮、小璜、虎圩等乡镇走村入户,访民情、察民意、解民忧,共发放宣传资料3.2万余份,化解矛盾和纠纷60余件,为农村解决农业生产资金16万元,我院2013年度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排名第3位,特别是在第四季度在全省检察机关排名第5位、全市排名第1位;全力参与“三年三百”活动,积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深入查办“三非”领域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处贿赂案件6件6人,提起公诉6件6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5件5人;按照县委、政府统一部署,抽调多名业务骨干参与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专项治理行动;围绕打好“三大战役”,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工作。 

  四、主动强化内外监督制约,规范改进检察工作。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部署和重要案件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就2011年以来全县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采取赠送《检察日报》《新法制报》、邀请视察、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增强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入推行“检务公开”,认真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全面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完善答疑说理、公开听证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自觉加强内部监督。大力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机构建设,对所办案件统一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全面落实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执法活动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监控;不断完善检务督察制度,建立案件评查机制,持续开展扣押冻结款物、警车警械管理使用、规范安全文明执法等专项检查,认真解决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廉洁从检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进一步规范各类公务活动,严格控制各项财务支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2013年,我院计划财务装备工作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也是全市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检察工作取得的这些进步和成绩,是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全体检察干警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相比,我们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查办职务犯罪的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新的监督业务开展还不够全面。二是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和执法保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存在执法理念不适应、人案矛盾突出、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偏低等问题。三是执法不文明、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还需强化,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还需进一步的提高。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从实际出发,采取积极措施,努力逐步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检察工作。 

  2014年的工作安排 

  2014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主线,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平安东乡”建设为载体,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深化和创新各项工作举措,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一是坚持发展大局为重,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面深化改革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结合东乡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服务改革发展的工作意见,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改革。认真做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工业园区发展、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等各项工作,促进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更好地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及时回应群众对公共安全、反对腐败、司法公正的新期待,依法严厉打击严重侵害群众权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和有效预防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立案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土地房产、涉农惠农等领域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渠道,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依法妥善解决好群众诉求,依靠群众做好检察环节的矛盾化解工作,依靠群众解决检察工作中的各种难题,从群众中获取推动发展的不竭动力。 

  三是坚持法律监督为本,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会促进社会和谐。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重”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针,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两法”,重点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对新增检察监督职责的实践探索。突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努力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坚持以推进过硬队伍建设为基,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倾听群众呼声,增进群众感情,了解群众诉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增强检察工作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对领导干部和检察人员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按照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年,也是我县大力实施“四大工程”提升年。新形势检察机关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深化改革,加大创新力度,为东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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