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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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
时间:2015-03-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东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3月1日在东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东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衷建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乡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抚州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职责,为建设“品质大东乡”、实现小康快提速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坚持执法为民,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在挂点领导县委谭小平书记的正确领导和县委第八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我院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强群众意识,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服务群众、保障民生。 

  (一)深入基层问需于民。我院始终坚持“开门搞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开言路。9名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到全县17个乡镇场,召集乡镇干部、学校教师和普通群众,采取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意见;多次邀请东乡籍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院座谈,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从执法办案、检务公开等多个方面征求意见;主动深入当地部分重点民营企业了解服务需求,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成立东乡检察院“检企服务联系小组”。通过一系列的调研和征求意见,我院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 

  (二)完善群众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控告申诉、民行监所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三位一体”法律服务志愿者机制。不定期组织干警下基层开展为民服务志愿活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老党员,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同时,按照省委“连心”工程的要求,在全县17个乡镇场、9个社区设立为民检察服务点,将帮扶点13名困难党员群众列为帮扶对象进行重点帮扶。2014年全院累计上门走访群众600余户,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组织干警为特困户捐赠慰问金12000元,为农村解决农业生产资金30万元。我院2014年度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排名继续保持前列。 

  (三)促进自身规范执法。一是强化案件管理工作。制定并完善了《东乡县人民检察院律师会见与阅卷规定》,进一步从制度上明确案管部门联系和接待律师及相关诉讼参与人的具体工作流程。及时开通QQ在线案件查询预约,在案管接待大厅一站式办结审核、查询、阅卷、申请会见和调取证据等所有事务,极大方便了律师及相关诉讼参与人的查询工作。严格按照涉案财物监督工作的要求进行有效监管,办案部门扣押、处理涉案款物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况。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部署和重要案件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就2009年以来的全县反贪污贿赂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通过邀请座谈与上门走访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向代表通报工作,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入推行“检务公开”, 进一步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自2014年10月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正式上线后,共公开重大案件信息2条,案件程序性信息45条,终结性法律文书 9份。 

  二、坚持宽严相济,切实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2014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7人,提起公诉170人,法院已判决112人,均为有罪判决。其中共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嫌疑人52人;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嫌疑人48人。摧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 

  (二)突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在东乡二中、实验中学等单位开展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活动共5次,有力提高了未成年人知法、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特邀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11人(次);依法对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为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尽早回归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创“圆桌庭审”模式,拉近心理距离,践行温情司法;严把证据关口,防范冤假错案,在高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中,由于承办人细致入微的审查,使一起因年龄认定而可能造成的错案得以避免,该案被《检察日报》以《排除错案险情》为题重点报道。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未检工作联系点”;2014年6月被省综治委等13家单位联合授予省级“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三)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不断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深化“检察民生服务热线”、视频接访等工作,有针对性的解决来访人的诉求,2014年,我院共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50余起。控申接待部门再次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和全省“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三、坚持惩腐肃贪,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继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2014年我院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2件1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1件12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4人),大要案10件11人,占立案总人数的69%。 

  (一)坚持查办大要案。2014年,我院在市院侦查“一体化”大格局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抽调业务骨干达1300人(天)次,历时4个多月,依法查办了上级院指定管辖的江西省质监局原副巡视员、抚州市质监局原党组书记刘某(副厅级)受贿案;抚州市质监局原纪检组长傅某(副县级)贪污案;东乡县质监局原局长程某(正科级)贪污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 

  (二)围绕大局履职责。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来谋划和推进,主动为当地经济建设“保驾护航”。2014年,我院先后立案查处了某村委会书记李某、民兵营长于某贪污东腾工业园征地补偿款一案以及沪昆高铁二分部征迁办主任李某伙同我县某村委会干部乐某涉嫌采取虚假方式贪污高铁租地款50余万元的大案,后案也是近二十年来我院查处贪污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有力支持了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 

  (三)追逃追赃不松懈。为保证案件的顺利侦破,打消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2014年,我院在国安、公安等多个单位的有力配合和支持下,精心组织部署,共从西安、云南、黑龙江等地抓获潜逃犯罪嫌疑人3人,占总立案人数的18.9%。同时,不断加大追赃力度,全年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追逃力度和追赃工作名列全省前茅,有力推进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深入开展。 

  (四)源头预防建制度。结合办案分析研究职务犯罪的形势特点、发案原因、预防对策,向党委、政府报送了《关于乡村基层干部涉农专项资金职务犯罪成因和对策》、《关于如何预防当前贿赂犯罪的几点思考》等专项调查报告2件。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工作,共向有关部门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0次,有效提升了发案单位管理规范化水平。同时,以“四走进”活动为抓手,为县工商局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6次,参加人员800余人。建立健全招投标廉洁准入机制,共受理华城建筑、回音壁集团等企业招投标活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7余次。 

  四、坚持宪法定位,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着力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属性,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的监督,努力促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东乡。 

  (一)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追加逮捕4人;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刑事抗诉4件,法院已改判1件。 

  (二)强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和违法行为调查等监督措施,推进执行监督、调解监督和督促起诉。共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3件,立案3件。其中办理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1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法院采纳1件。 

  (三)强化执行监管法律监督。组织开展违法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共核查监外执行罪犯237人,向有关单位发出2件2人收监检察建议书,并全部得到落实。持续开展“4.16”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护等活动,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共提出变更强制措施5人。加强巡视检察和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和漏洞10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口头建议6件,均得到采纳和落实。 

  五、坚持固本强基,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夯实自身发展基础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理念以及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努力增强检察工作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深入开展向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市“龚全珍式好干部”魏云秀同志学习活动,培育和弘扬身边先进典型,全年受到县委、县政府以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共32人次。 

  (二)强化素质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选送检察干警21人次分赴西南政法、华东政法、国家检察官学院等地参加修改后“两法”实施应用、新闻发言人、国家心理咨询师等专题学习和专业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倡导多岗位锻炼,培养检察工作“多面手”。鼓励年轻干警不同业务部门办理案件,实现“一对一、老带新”等帮带模式,提升专业执法技能;注重文化育检,大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检察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推进机关文明创建,连续13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三)加大干部培养力度。以干部能力为重点,以业绩为导向,按照素质优良,堪当重任的要求科学用人。2014年度,我院1名干警被评为第三届“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目前,在我市三届共4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中,我院有2 名; 1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1名干警荣获“全市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1名干警通过省院遴选;2名干警被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4名年轻干警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检察员。 

  (四)强化信息宣传调研。全年共在《检察日报》、《新法制报》等媒体发表宣传文章71篇,编写检察信息48篇,撰写调研文章26篇。其中由我院干警撰写的《浅议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其对策》一文,作为“中国专家论文”第一篇,被我国著名法学家、新中国刑诉法开拓者和奠基人陈光中教授收录于其专著《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问题研究》一书之中;我院干警撰写的《培育职业良知,建设良心检察队伍》在全省检察机关检察职业良知论文征集评选活动中荣获优秀奖;我院干警撰写的《跨行政区划司法管辖制度研究》一文入选省院重点调研课题并获得全市检察理论年会三等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业务部门的工作开展不平衡,“短板现象”依然存在;诉讼活动的监督实效亟待探索和创新;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和职业化能力建设仍需不断提升;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能力有待增强;为基层群众服务的方法有待改进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还需依靠社会各界的支持并通过自身的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的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东乡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品质大东乡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宜商营商,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制假售假、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犯罪,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围绕转型升级,积极参与产业园区、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周边环境治理,坚决打击危害企业发展、侵害企业权益等犯罪,切实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加大对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危害民生犯罪的打击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进一步推进法治东乡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故意杀人、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切实加大刑事赔偿和救助救济力度。积极参与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信息网络服务管理,促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结合办案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广泛开展释法答疑、法律宣传教育等活动,引导并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三、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力度。牢固树立公正、程序、证据、效率、人权保障意识。着力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结果、诉讼过程、执行程序的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积极探索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建立健全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执法监督联动机制,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自身监督机制,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检察权运行和法律监督格局,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四、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坚决查办大要案,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为重点,严肃查办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涉农惠民补贴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结合办案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警示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继续推进侦查队伍专业化建设,大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侦查技能和执法水平,坚定不移地将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五、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增强检察工作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坚持以提高整体素质为关键,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大规模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着力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以塑造检察干警良好形象为主旨,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着力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品质大东乡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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