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落细,现将东乡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22年第二季度,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9件,其中司法办案11件,其他情形8件。
下一步,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将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自觉把“三个规定”作为规范检察权运行、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保障,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坚持“逢问必录”,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同时,我们也促请社会各界:一是不要私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所有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都会被记录在案、有据可查,并极有可能被追责、通报;二是请严格监督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