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云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
根据区委组织部东组干发(2017)17号文件,区委组织部研究同意:
乐云根同志任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免去其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职务;
嵇其成同志任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免去其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职务;
辛志伟同志任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科长,免去其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职务;
何爱平同志任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科长,免去其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职务;
蒋艳华同志(女)任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室主任,免去其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职务;
李佳佩同志(女)任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东乡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副科长职务;
李鹏飞同志任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队长;
谢波同志任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副科长职务;
危定安同志任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免去其东乡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副科长职务;
桂风华同志任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免去:
胡立新同志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职务;
刘志荣同志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元国同志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科长职务;
黄赣平同志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科长职务;
童淑芳同志(女)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局长职务。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