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首页  丨   院情动态    检务公开    检察新闻    理论研讨    以案说法    东检文化    公开听证    科技强检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联系方式
检察长信箱
扫黑除恶 律师预约QQ 举报电话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公开人事任免信息
关于罗江、徐四春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17-07-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罗江、徐四春同志任职的通知

本院各内设机构: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2款之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罗江、徐四春同志为东乡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特此通知

检察长:杨露萍

2017年7月28日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