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波、刘前、危定安等同志的任免通知
东组干发(2019)11号
根据赣编办发(2019)287号《关于印发<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经院党组研究,并报请区委组织部任命:李波同志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兼);刘前同志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危定安同志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辛志伟同志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何媛红同志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佳佩同志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何爱平同志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免去:危定安同志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职务;辛志伟同志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科长职务;李佳佩同志(女)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何爱平同志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科长职务;蒋艳华同志(女)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室主任职务;黄英同志(女)的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职务。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