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现将院领导班子分管工作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检察长揭玫同志主持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于接忠同志协助检察长分管侦监、民行、监所及生态检察工作,负责与区委的联系;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立新同志协助检察长分管公诉、未检、控申及检委办工作,负责与区人大、政协的联系;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志荣同志协助检察长分管办公室、法警、计财、技术、后勤、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与区政府的联系;
党组成员、政工科长李云生同志协助检察长分管政工、党支部工作,负责与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的联系;
胡敏绮同志协助检察长分管案管、综治(群众满意度测评)、老干部工作、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与区委政法委的联系。
李波同志分管刑事执行检察及研究室。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