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检察院:为了那片碧水蓝天
抚州市东乡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冒着高温酷暑巡查水库
近年来,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探索打击、预防、保护生态环境机制建设,率先在全市成立检察机关驻环保局检察室。
该院依法履职,重点监督检查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态保护问题,并与区21家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制定生态检察实施意见,共同守护东乡碧水青山。
近年来,该院共起诉污染环境、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8件10人,被告人曾某某、张某某污染环境一案被评为“全市生态检察十大优秀案件”。加大生态检察普法力度,深入乡镇场开展宣讲7场,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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