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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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度
时间:2018-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内外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质量,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强化主动意识,拓宽案源渠道。利用检察开放日、4.16”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宣传日活动平台,积极宣传检察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律规定和基本条件,积极主动获取羁押必要性审查线索;及时向在押人员发放《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书》,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内容,使在押人员能够清楚了解自己被羁押后的救济方式,同时通过与在押人员谈话、检察信箱、约见检察官等方式,畅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来源渠道,及时发现线索。

二是聚焦办案质量,强化精准审查。突出审查重点,主动对案件进行筛查,重点关注未成年人犯罪、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以及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等案件。注重审查细节,初审注重审查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犯罪事实、情节等情况,力争在全面掌握涉案情况的基础上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注重核查是否有认罪悔罪、自首等情节,确保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考虑周全、依据充分。2017年以来,依法对58名在押人员启动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得到采纳57人次。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案件情况,互通信息,增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针对性,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与刑事和解、恢复性司法等结合起来。积极主动与公安机关、法院强化沟通联系,注意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听取办案机关、办案人员的意见建议,确保羁押必要性审查所提建议符合法定条件,能够被办案单位采纳,形成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最大合力。

四是配强办案力量,提升业务能力。优化执检队伍,指定业务精通、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负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并在2017年将一名研究生学历的新进干警配备在执检部门,改善人员年龄和专业结构;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办案流程等方面的学习,认真学习高检院执检厅下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和执检子系统操作的相关内容,切实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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