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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省检察机关开展“4.16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活动第17年。为切实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被监管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促进监管场所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近日,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前往区看守所和孝岗、圩上桥镇司法所开展相关工作,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指导。
检察干警先后对医务室、食堂等关乎在押人员日常生活保障的重点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药品的种类、有效期限、食堂菜品留样等情况,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检察干警在区看守所内监区,对在押人员开展集体宣讲教育,向在押人员发放了“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讲解在押人员被监管期间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以及驻所检察室的职能。
检察干警随机挑选部分在押人员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其在被监管期间的基本情况,重点询问在押人员生病时是否能及时得到救治、看守所监管执法是否规范以及对看守所的意见建议。
在孝岗、圩上桥镇司法所,检察干警逐一核对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抽查有无人机分离现象、手机定位是否正常、查验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司法所台账等材料,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检察干警有序地向参加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发放问卷调查,听取社区矫正对象的意见建议,掌握监管场所刑罚执行、监管执法情况,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维权意识和守法观念。
检察干警分别与5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其思想动向、经济收入、家庭生活等情况,认真倾听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其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争取早日顺利回归社会。
本次“4·16”双维护活动的开展,增强了被监管人的法律意识,强化了法律监督质效,切实维护了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下一步,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作用,用心用情守好“墙内墙外”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