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扎实做好检察长接访工作,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现将东乡区人民检察院12月份检察长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访安排
接访时间 | 姓名 | 职务 |
2022年12月1日 | 揭玫 | 党组书记、检察长 |
2022年12月6日 | 于接忠 |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
2022年12月8日 | 胡立新 | 党组成员 |
2022年12月13日 | 胡敏绮 | 检委会专职委员 |
2022年12月15日 | 辛志伟 |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
2022年12月20日 | 刘前 |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
2022年12月22日 | 揭玫 | 党组书记、检察长 |
2022年12月27日 | 于接忠 |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
2022年12月29日 | 胡立新 | 党组成员 |
二、接访地点
东乡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三、接访事项范围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反映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5.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
6.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7.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8.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四、注意事项
因疫情防控需要,来访群众进入接访场所请严格遵守防疫相关规定,自觉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接受体温检测与信息登记,并扫码核验“场所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