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普通高等学校法学、新闻、中文类相关专业全日制高年级优秀本科生、研究生;
4.自觉接受单位安排管理,能够保证实习时间。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承担检察辅助工作、宣传工作等,具体部门由政治部分派;
2.实习时长不低于1个月;
3.实习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人民检察院办案纪律、廉政、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
三、工作地点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东红路49号
四、相关待遇
1.提供检察院干警同等的办公条件;
2.实习期间工作日可提供早、中、晚餐,没有其他报酬补贴。
五、接收程序
符合条件的有意向者请携带个人简历、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本院506办公室报名,工作人员审查后,统筹分配实习岗位。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