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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须知
一、刑事申诉案件受理范围
1、不服本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
二、刑事申诉管辖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
三、请提供相关申诉状和法律文书。
四、请您留下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如果有代理人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信息和授权委托书。
五、请不要重复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