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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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决算
时间:2019-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3

第一部分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

(一)在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确定检察工作思路,部署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二)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四)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以及劳动教养机关 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区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市 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六)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和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七)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地方立法机关和上级检察机关提供立法、司法建议和信息,制定本院关于检察工作的规定。

(八)负责区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开展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协同区党委管理和考核区检察院机关干部,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和实施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培训方案,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

(九)负责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

(十)承办市人民检察院和区委区政府、区人大交办的其他事宜,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各项中心工作。

(十一)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事项。人民检察院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人民检察院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综合管理职能合并部门。以扩大一个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 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职能交叉、多头管理,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检察成本,院组成部门已减少至 5 个:

(一)刑事检察部

对侦查机关、上级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审查决定是否追诉;决定是否提出或提请抗诉;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受理和接待举报、控告、申诉和投 诉,处理来信来访;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对接市检察院公诉处、未检处、控申处工作,承接原公诉科、未检科、控申科工作。

(二)诉讼监督部

对侦查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或提请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或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延长羁押期限;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审查决定是否追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进行监督;对民事审判与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监督工作。对接市检察院侦监处、民行处、监所处工作,承接原侦监科、民行科、监所科工作。

(三)检务管理部

接收侦查机关移送的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案件;接收有关部门或上级检察机关交办案件;对业务部门办案情况进行统一登记,并跟踪监督办案过程;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和检委会日常工作。对接市检察院案管办、研究室工作。

(四)检务保障部

负责综治、普法、“两代表一委员”联络工作、人民监督员工作、应急值班、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信息报送、检察技术、警务保障、计划财务装备、机关后勤及其他保障性工作。

(五)政治部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检察队伍建设、检察政务运行管理、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即抚州市乡区人民检察院。本部门 2018 年年末编制人数 37 人,政法专项编 36 人,工勤事业编 1 人;年末实有人数 38 人,其中在职人员 38 人,退休人员 19 人。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收入总计 1937.69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 结余 634.8 万元,较 2017 年减少 142.17 万元,下降 6.84%;本 年收入合计 1302.88 万元,较 2017 年减少 553.04 万元,下降 29.8%,主要原因是:经费适当调整及人员编制缩减。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302.88 万元,占 10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支出总计 1415.23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415.23 万元,较 2017 年减少 29.83 万元,下降 2.06 %,主 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 522.46 万元,较 2017年减少 112.34 万元,下降 17.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100.96 万元,占77.79%;项目支出 314.27 万元,占 22.21%;经营支出 0 万元, 占 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 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1580.23万元,决算数为 1415.2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5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主要原因是:检察院不存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80.23 万元,决算数

1415.2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5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100.96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017.16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404.81 万元,增长 66.11%,主要原因是:2018 年奖金记在工资福利 支出内,2017 年的奖金是记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故差异较大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66.57 万元,较 2017 年减少 123.75 万元,下降 65.02%,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7.23 万元,较 2017 年减少 233.97 万元,下降 93.14%,主要原因是:2018 年奖金记在工资福利支出内,2017 年的奖金是记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故 差异较大。

(四)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2018 年基本支出中没有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9.76 万元,决算数为 25.51 万元,完成预算的

64.16%,决算数较 2017 年减少 3.67 万元,下降 12.5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 2017 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83 万元,决算数为 9.50 万元,完成预算的 64.06%,决算数较 2017 年减少 1.07 万 元,下降 10.12%。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行节约,开源节流,严格控制接待经费和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6.01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 2017 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 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4.93 万元,决算数为 16.01 万元,完成预算的 64.22%,决算数较 2017 年减少 2.6 万元,下降 13.97%。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 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反贪反渎部门转隶没有自侦案 件。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15

本部门 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415.23 万元(与部门 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 万元,减少 10.44%,主要原因是:反贪反渎部门转隶,编制减少,人员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 2018 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 2018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6 辆,其中,副 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1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2.21%。组织对2018年度“两房”建设工程项目、转移支付项目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14.2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两房”建设工程项目及

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两房”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两房”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7万元,执行数为203.29万元,完成预算的93.68%。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抓好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应用;二是为办案现代化提供了有力保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配套资金已用 完,其余资金申请财政拨付。“两房”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院2018年两房建设,主体设施已基本完成,完全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设,根据本单位的级别,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建设等级、建筑面积指标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 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三公”经费填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填列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 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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