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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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1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2019年度部门决算

 录

第一部分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在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确定检察工作思路,部 署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二)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 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 行监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四)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以及劳动教养机关 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区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市 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六)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和举报,以及 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七)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调查研 究,并向地方立法机关和上级检察机关提供立法、司法建议 和信息,制定本院关于检察工作的规定。

(八)负责区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党 的建设。开展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协同区党委管理和考核区 检察院机关干部,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 部署和要求,制定和实施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政治理论素质和 业务培训方案,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

(九)负责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

(十)承办市人民检察院和区委区政府、区人大交办的其 他事宜,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各项中心工作。

(十一)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下设6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38人,政法专项编37人,工勤编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33人(不包含划转纪委2人,但工资仍在我院发放),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29人,工勤人员4人, 退休人员19人,长期聘用人员3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收入总计 1858.9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22.46万元,本年收入1336.44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336.44万元,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年度支出总计1236.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36.55万元,较2018年减少178.68万元,下降12.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源节流;年末结转和结余622.35万元,较 2018年增加99.89万元,上升19.1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未完工付款。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61.08万元,占 77.72%;项目支出275.47万元,占22.2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9.72万元,决算数为123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9.72万元,决算数为123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1.08 万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788.16万元,较2018年减少229万元,下降22.51%,主要原因是:(1)2018年退休人员奖金记入工资福利支出中,2019年退休人员奖金记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2)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7.2万元,较2018年增加30.63万元,上升46.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案力度加强,特别是增加办理扫黑除恶专案。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73万元,较2018年增加58.5万元,上升339.52%,主要原因是:(1)2018年退休人员奖金记入工资福利支出,2019年退休人员奖金记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19年增加两个抚恤费用。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本支出中没有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5万元,决算数为21.41万元,完成预算的80.8%,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4.1万元,下降16.0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万元,决算数为6.28万元,完成预算的65.42%,决算数较 2018年减少3.22万元,下降33.89%。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源节流,严格控制接待经费和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 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9万元,决算数为15.13万元,完成预算的89.53%,决算数较 2018年减少0.88万元,下降5.5%。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 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75.47万元,并组织对2019年度“两房”建设工程、政法转移支付、聘任书记员、检察院辅警等4个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两房”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两房”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两房”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7.05万元,执行数为137.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努力适应检察机关“科技兴检、科技强检”的要求,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建成科技化和信息化现代办案、技术大楼,实现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两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系统工程。虽然我们下了很大的功夫,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要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建议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组建基建管理专业团队,提出改进基建管理的意见和办法。二是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法规和采购管理办法,做到程序合规合法。三是探索适合实际情况的基难管理模式,对有关单位委托建设和整体购置营业办公用房的做法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研究、探索基本建设管理的新方法。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两房建设

 

指标来源:   上年结转□      年初预算R      追加预算□

 

项目类型:   基建工程类?   设备购置类□    信息化类□   大额专项类□   其他类R

 

主管部门联系人

刘志荣

联系电话

13979436206

 

项目(用款)单位联系人

李鹏飞

联系电话

15907043168

 

项目总投资:           万元

其中:区财政拨款:137.05万元,占项目总投入资金的比重: 100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其中:区财政拨款:137.05万元,占实际到位总资金比重: 100%

 

实际支出资金:         万元

其中:区财政拨款:137.05万元,占实际支出总资金比重: 100 %

 

项目计划起止时间

2019年01月——2019年12月

 

项目实际起止时间

2019年01月——2019年12月

 

 

 

 

 

项目概况

 

 

 

 

两房建设是建设部、国家计委根据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和人民检察院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并批准发布的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建设标准,两房的全称是《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简称两房建设任务,是对检察机关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基础保证。

 

 

 

项目申报绩效目标

 

 

 

努力适应检察机关“科技兴检、科技强检”的要求,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建成科技化和信息化现代办案、技侦大楼,实现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

 

 

本年度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上年结余

(万元)

预算安排

实际到位

实际支出

本年度结余(万元)

 

合计

上年结转

年初预算

预算追加

到位金额

(万元)②

到位率

%

支出金额

(万元)③

支出实现率(%

 

合计

137.05

 

0

137.05

0

137.05

100%

137.05

100%

0

 

区财政资金

137.05

 

0

137.05

0

137.05

100%

137.05

100%

0

 

其他资金小计

 

 

 

 

 

 

 

 

 

 

 

①镇(街)财政资金

 

 

 

 

 

 

 

 

 

 

 

②银行贷款

 

 

 

 

 

 

 

 

 

 

 

③单位自筹

 

 

 

 

 

 

 

 

 

 

 

④其他

 

 

 

 

 

 

 

 

 

 

 

项目资金支出情况(此合计栏应与上述“本年度实际支出合计”相符)

序号

具体支出内容

对应会计支出科目

补贴标准(此栏为补贴类项目必填)

金额(万元)

 

合计

水电工程款

办案用房费

按实际支出

4.05

 

1

建设工程款

办案用房费

按实际支出

133

 

2

 

 

 

 

 

3

 

 

 

 

 

4

 

 

 

 

 

 

 

 

 

 

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项目管

理情况

项目管理部门或

专门机构

检察院办公室

 

项目管理制度和

资金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执行

情况

 

招投标执行情况

及文件

 

项目如何组织

实施

由综合办公室牵头,从我院实际情况出发,落实项目资金的使用安排,两房建设共支付137.05万元。

 

财务管

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

 

是否纳入国库集

中支付

 

具体工作措施

1、在资金的使用上,专款专用,不挪用或超标准开支。

2、在财务管理上,建立健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控制成本,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项目调

整情况

调整内容

 

报批手续

 

项目完

成情况

项目完成程度

项目完成率100%

 

检查及完工验收

情况

 

 

上一年度同类项目实施效果

有效节约投资成本,提高了投资效益

 

 

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完成情况

未完成目标原因

 

资金管理效益

项目产出成本严格对照绩效目标产出,同时节约项目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截止201912月底两房建设项目共支付137.05万元,没有结余

 

 

经济效益

项目产出成本严格对照绩效目标产出,同时节约项目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共(社会)效益

通过高效准确的办案过程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

 

 

其他可测评效益

 

 

 

主要经验及改进建议

本院以绩效目标实际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水平。

 

用款单位的自评结论及对项目的补充说明

我院2019年两房建设项目,能够按年初的计划实施支付,有力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项目用款单位

自我评定

优  R          良  ?           中  □           差  □

主管部门

审核结论

优  R         良  ?          中  □             差 □

项目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填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区财政局主管业务股室审核意见

审核人意见:

 

 

 

 

 

 

股长意见:

 

 

 

 

 

年  月  日

 

区财政局绩效评价部门备案

备案意见: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三公”经费填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填列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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