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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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单位预算公开
时间:2022-03-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东乡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东乡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东乡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负有刑事犯罪决定逮捕、公诉、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等职责。

(一)对危害国家安全及其他刑事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共有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至第三检察部、法警大队。

编制人数小计3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5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7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37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2人,遗属人数小计0人。

第二部分 东乡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东乡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为2341.8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29.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1.82万元,较上年减少829.6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减少264.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减少256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479.9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2341.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2.6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32.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4.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8.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229.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46.9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1.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29.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498.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4.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0.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 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61.82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32.4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98.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29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229.3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229.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93.64万元,下降38.07%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度我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0.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0.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12 31日,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公益诉讼办案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 项目概述:根据省委省政府支持我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保障活动经费的文件精神,设立公益诉讼办案经费项目。

2) 立项依据:抚发电【201848 号。

3) 实施主体: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4) 实施方案:由检察院办公室财务室负责资金支付,第二检察部负责使用经费,财政部门负责监管。

5) 实施周期:2022年全年。

6) 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1

产出指标

数量

案件受理数

50

2

质量

案件受理率(%

100%

3

时效

案件受理及时性(%

100%

4

成本

案件处理成本(元)

1万元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受理案件社会效益

>=95%

6

可持续影响

目标持续发挥作用时间

1

7

满意度

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8%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3.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7.6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均在本科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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