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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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
时间:2023-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 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东乡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

(一)在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确定检察工作思路,部署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二)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四)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以及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区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六)受理部门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和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七)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地方立法机关和上级检察机关提供立法、司法建议和信息,制定本院关于检察工作的规定。

(八)负责区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开展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协同区党委管理和考核区检察院机关干部,提请区人大党委会批准任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和实施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培训方案,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

(九)负责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

(十)承办市人民检察院和区委区政府、区人大交办的其他事宜,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各项中心工作。

(十一)承办其他应由院负责的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6 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

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37人,其中在职人员3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 0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 1393.0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44.42 万元,下降3.09 %;本年收入合计1393.02 万元,较2021年增加73.46 万元,增长5.57 %,主要原因是:增加“两房”建设项目334.27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58.75万元,占 76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334.27万元,占24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1393.0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372.58万元,较2021年减少64.86万元,下降4.51 %,主要原因是:充分使用年初其他收入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20.44 万元,较2021年增加20.44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19.25万元,占66.97 %;项目支出453.33万元,占33.03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3.60 万元,决算数为105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1%。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8.63万元,决算数为94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3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绩效和新招录公务员4名。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19万元,决算数为4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1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公务员4名,导致决算数超预算数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年初预算数为26.6万元,决算数为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18万元,决算数为4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2.66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81.51万元,较2021年减少23.99万元,下降3.4 %,主要原因是:取消了本年度的精神文明奖励发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2.27万元,较2021年减少11.73 万元,下降10.29 %,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88万元,较2021年减少14.14 万元,下降22.44 %,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四)资本性支出0 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全年预算数为 13.9万元,决算数为4.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3.09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0.51 万元,下降69.56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疫情影响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08万元,决算数为 3.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33 万元,增长12 %主要原因:国家下半年全面放疫情管控,业务量增多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3批,累计接待25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招待来客用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配备齐全,未列入购买计划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82万元,决算数为1.5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4.33 %,决算数较2021年减10.81万元,下降87.46 %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6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1.73 万元,降低10.29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9.36 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3.07%。

组织对“省聘书记员”、“检察院辅警”、“专项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3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各项目执行情况优秀,对各项目资金运用到位。

组织对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等1个部门(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2.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院按时完成省院每月结案任务数,并在结案期内结案,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保证社会稳定,市场经济和谐发展。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附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东乡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提高语段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市财政对2022年决算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对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形成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报告,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情况

我院在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做到足以保障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社保费用的及时足额发放、缴纳,保障本院经费及专项资金的正常运转,保障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各项目实施部门深入学习财政相关文件,结合各个项目支出的实际,分别制定各个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类绩效评价个性指标及评价标准。

2、认真做好基础资料和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根据收集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价,通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的形式反映自评结果,做到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

3、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审核汇总,并撰写我院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果

通过对项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比对以及按照文件对绩效考核的要求,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四、绩效自评结果分析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来看,部门重大财务事项经由党组研究决策,财务制度健全。坚持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履职尽责。不断增强服务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始终秉承“让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成为良好发展环境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的理念,把检察工作放到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评价组综合评价,我院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为“优秀”。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

1. 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慢;

2. 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不能及时推进,推进过程中也尽量节约开支。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 优化资金使用率,合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2. 使用资金过程中,应合理规划使用。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于绩效自评结果我们将对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如实公布,未达到预期目标的,我们将会采取相应措施实现目标,在目标实现过程中,我们将全程监控,如发现偏差会及时纠正,保证绩效目标的实现。

一、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项评价项目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项目绩效的突出性,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2.对象和范围:2022年度检察听证室建设项目的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效果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 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3.评价方法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 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2)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 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我院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确定了实施时间。

2.组织过程。收集该项目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分析资金使用情况;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资金使用和费用报销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2022年度检察听证室建设项目,能够按年初的计划实施经费保障和装备采购,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分析:

①立项依据充分性:该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与我院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项目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重复

②立项程序规范性:该项目根据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2、绩效目标情况分析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一致;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

②绩效指标明确性:该项目申报时已将项目绩效目标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但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的分解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明晰。

3、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①预算编制科学性:该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②资金分配合理性:该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①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62.96/62.96)×100%=100%。

②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62.96/62.96)×100%=100%。

③资金使用合规性:该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我院根据“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②制度执行有效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指标情况分析

在听证室项目建设以前,无法开展此项工作。现在做到只要受理的案件符合听证要求,听证案件受理率达到100%全面进行听证工作。

2、产出质量指标情况分析

通过基础信息管理、直播业务流程管理、展现层管理、统计及分析,使其达到国家标准。

3、产出时效指标情况分析

加速承办侦查、起诉、公益诉讼等案件。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对内提升听证工作质效、对外为广大群众提供“零距离”听证感受与体验。全面提高检察工作规范性、管理效力和司法公信力。

2、经济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通过该项目实施,以高效率运行为目标,加强法律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项目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群众满意度:采取了问卷调查方式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其中,共发放了50份调查问卷,满意度为100%。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及时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日常绩效管理待加强。实际操作过程中,部门考核还是不够严格细致,未完全落实执行绩效管理的各项细则。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主动转变司法办案理念,接受外部监督,推进开放、透明、阳光司法,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五、有关建议

在日常预算执行管理过程中,合理合规的使用资金,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跟踪监控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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