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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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
时间:2018-0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定稿)

 

──2018120日在东乡区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露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品质新东乡建设

全力服务大局发展。致力优化发展环境,依法严惩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捕11件23人,起诉6件14人。加大普法力度,在全区集中开展主题为“民行检察与您零距离”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方面法律宣传手册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90余件。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对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白水垅公园开展专项预防。走进各乡镇场、相关区直单位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30余场,受教育干部2000余人。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的号召,组织干警做好责任区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参与活动1100人次。

竭力保障民生民利。主动服务脱贫攻坚战略,扎实有效开展挂点乡镇扶贫帮困工作。全体党组成员多次集中或单独前往挂点乡镇红亮垦殖场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详细了解家庭生活情况,因人而异解决实际困难。自筹资金10万元为下陈村小组安装视频监控6组,为村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着力维护群众利益,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依法查办基层工作人员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

助力东乡绿色崛起。积极推进“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专项监督活动,共起诉污染环境、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件6人。以派驻环保局检察室为平台,加强对查办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业务指导,依法监督追究破坏环境违法案件当事人刑事责任,下发《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1件,被告人曾某某、张某某污染环境一案被评为“全市生态检察十大优秀案件”。

二、做强做实监督主业,充分履行检察职责

坚决维护社会平安稳定。2017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59人,提起公诉444人,同比分别上升31%、33.3%。致力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和毒品犯罪,共批捕139人,起诉142人。参与办理备受舆论关注的“气功大师”王林等人系列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及出庭公诉工作,取得良好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积极开展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工作,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捕17人,不起诉16人,对8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认真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共接待群众来访58人次,来信33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建立健全第三方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导入法治轨道解决。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依法发放救助金8万元。

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决贯彻党中央推进腐败斗争的重大部署,认真做好职务犯罪侦防工作坚持把查案摆在突出位置,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件6人。其中包括查办损害群众土地征收利益贪污犯罪1件3人,侵害国家惠农资金贪污犯罪1件1人,医保领域贪污案件1件1人,行贿犯罪1件1人。突出抓好源头警示预防,联合区邮政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持续增强预防工作实效,结合办案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3件,开展预防调查4次,开展预防诫告5人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2次。

着力维护司法公平公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人、撤案6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人,纠正漏捕3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加大对判决、裁定的审查力度,对确有错误的判决依法提出抗诉2件5人,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2人,纠正漏诉2件2人。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3件,立案13件,其中发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3份,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追缴土地出让金、水资源费共计5200余万元。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建议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收监2人。依法对30名在押人员启动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均被采纳。

三、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努力回应群众期盼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如期完成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遴选出首批员额检察官18人,已全部配置到办案业务岗位。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探索开展刑事案件随机轮案规则,检察长和院领导带头办案成为新常态,办案效率明显提升,公诉案件平均结案时间比以前缩短8天,无一起超审限或超期羁押案件的发生。积极开展院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探索建立检察辅助事务外包机制,在区政府支持下招聘12名书记员承担部分非法律性辅助事务,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议的具体要求,先后召开党组会、转隶部门会、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开展逐人谈心谈话活动,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刻认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正确认识改革、真心拥护改革、坚决支持改革。紧紧围绕转隶这个关键环节,精心准备、全面摸底,积极做好各项协作配合工作。目前,11名检察机关转隶人员已按要求全部到岗到位。

有序推进其他各项改革。积极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坚持协作与监督并重,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认真落实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进一步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功能,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依法对证据不足案件不批准逮捕57人。认真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对达不到起诉标准的案件在审前依法分流,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防止把矛盾推向审判环节,依法对证据不足案件作出存疑不起诉1人。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夯实事业发展根基

思想建设更加巩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举办十九大精神学习班、检察长上专题党课、十九大主题讨论等系列活动,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重温入党誓词、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切实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

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到全局中去谋划、去把握、去推进。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巩固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坚持每半年定期提醒约谈一次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廉政谈话活动,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有力推动主体责任的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力戒好人主义,不搞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一年来,共约谈相关人员24人次,督促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检务督察45次,纠正轻微违规4次。

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积极把作风过硬、敢于担当、业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吸收进领导班子,推动班子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2017年以来,共择优选拔2名副检察长,1名中层干部进入院党组,1名中层干部担任专职检委会委员。着力强化教育培训。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竞赛活动92人次,积极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各类业务评比、业务竞赛,我院控申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1名干警获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荣誉称号;1名干警当选全市“十佳检察官”;我院干警撰写的《公诉人应对庭审实质化的策略探讨》一文荣获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积极参加 “孝满才乡”评选及“金峰明月?醉美东乡”征文比赛等活动。1名干警获得“孝满才乡”三等奖;1名干警荣获征文比赛优秀奖。

外部监督更趋全面。充分依托检察新媒体、有线广播电视等平台积极开展举报、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一年来,在东乡检察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共发布信息390条,在东乡电视台《政法时空》栏目录制节目3期;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4.16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护日”等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以各种形式近距离接触了解检察工作;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3件4人;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和司法为民工作,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95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0条,公开法律文书220份,公开率100%。

各位代表,一年来,在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叠加的特殊时期,我院各项检察改革稳步推进,检察工作活力明显增强,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我们深知,检察工作的良好发展局面,得益于党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以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改革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坚持在改革中破解发展难题、在探索中强化职能履行、在创新中谋求新的突破,才能使检察工作始终紧跟时代步伐、契合发展需要、体现人民利益。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区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够充分,在保护环境资源、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二是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措施手段有待增强,效果有待提升;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需要,一些司法不规范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和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8年,东乡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加强检察监督,深化检察改革,打造过硬队伍,为推动平安东乡、法治东乡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注重增强大局意识,在服务经济发展上展现新作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高度关注经济金融风险,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更好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找准检察工作服务非公企业发展的最佳切入点和结合点,积极探索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服务非公企业的路径和方式,落实服务非公企业的具体举措,依法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继续深入开展“四进四联四帮”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做实事、解难题、重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共享发展的“获得感”。

二是更加注重突出工作重点,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做出新业绩。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平安需求,继续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犯罪,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努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加强批捕、起诉等环节释法说理,加强和改进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继续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引入第三方参与多元化解决纠纷等工作。

三是更加注重推进生态检察,在保障绿色崛起上取得新成效。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蓝天常在、绿水常流、空气常新的殷切期待,深入落实市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抚州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深化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刑事犯罪,强化资源环境监管执法活动法律监督,建立健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加大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力度,突出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增强公益保护效果。

四是更加注重从严治检,在加强队伍建设上获得新进展。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研究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打造政治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以素能提升为核心,重点加强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能力的精准化培训和专业化训练,完善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健全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机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检察工作,不断带动提升从严治检水平。

五是更加注重坚定改革信念,在推动转型发展上得到新飞跃。严格落实上级部署,全面实行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切实把司法责任制要求落到实处。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不断完善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推动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进一步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证据转换、案件接收等工作机制,实现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无缝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在更高层次、更高起点上,实现反腐败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各位代表,“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 2018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奋斗,为建设品质新东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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