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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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
时间:2017-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3月8日在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露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东乡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平安东乡、法治东乡建设,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自身监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着眼大局,紧扣全县工作中心

紧紧围绕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品质升级的目标任务,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东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积极部署开展“重大项目专项预防”活动,与县人防办、旅游局等部门建立联系协作机制,集中力量为县人防指挥中心、白水垅公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深入项目单位开展预防宣传和法律咨询18次;不断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联合县发改委、建设局等18家单位共同起草《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并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顺利通过,将查询作为工程招投标的必经环节。

参与社会创新管理。紧贴县委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开展社区共建、交通劝导和无偿献血等活动,共开展志愿活动450余人次;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关爱特殊群体,多次深入“彩虹留守儿童之家”,为12名困难学生送去暖心礼品;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不断创新监管模式,鼓励帮助王桥镇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在家乡圆创业梦。

深入基层精准扶贫。扎实开展“四进四联四帮”活动,组建检察机关扶贫小分队,深入东乡红亮垦殖场郑家村,为贫困群众解生活之困,送脱贫之策。一年来,累计走访群众180余户,为农村解决农业生产资金5万余元,为特困户捐赠慰问金7000余元,帮助群众完成“微心愿”35个。

扎实开展生态检察。致力于服务东乡“绿色崛起”,与县环保局联合会签《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并挂牌成立我市首个基层检察院派驻环保局检察室,成功监督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环境污染案件1件2人;积极开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监督林业部门移送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1件1人,以检察建议的形式成功监督异地公安机关对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嫌疑人立案1件1人。

二、着心履职,紧扣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严格规范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152件250人,同比分别上升40.7%,66.7%;提起公诉201件316人,同比分别上升18.2%,29.5%。立足于保障东乡市场经济秩序平稳健康发展,共依法批捕涉嫌合同诈骗、传销等犯罪嫌疑人19人,起诉21人;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摧毁4个多次在公共场合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犯罪团伙,批捕犯罪嫌疑人46人,起诉61人;积极回应群众平安需求,加大对黄赌毒案件打击力度,共批捕三类犯罪嫌疑人52人,起诉92人。

准确把握刑事司法政策。全年依法对60名社会危害不大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残疾人等犯罪案件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突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依法对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务求于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多次深入东乡二中、实验中学开展普法教育。2016年6月,我院未检科被省综治办、团省委等13家单位联合授予省级“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妥善化解涉检矛盾纠纷。不断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深化“检察民生服务热线”、远程视频接访等工作。全年检察长共参与接访24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7件,化解矛盾纠纷28起。同时,主动延伸法律触角,注重在刑罚执行环节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对7名在押人员启动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建议均被采纳。

三、着力反腐,紧扣清廉政治生态

以持之以恒的态度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4件17人,其中科级干部4件4人,同比增长100%。

突出查办大要案。参与查办省检察院交办要案九江市委原常委、共青城市原市委书记黄某(副厅级),并立案查办了九江市修水县国土局原局长胡某某,东乡县公安局看守所原副所长雷某某、民警艾某某等系列职务犯罪案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震动和反响。同时,把惩治行贿作为遏制腐败的重要内容和手段,突出查办多次行贿、多头行贿案件,共立案侦查行贿犯罪4件4人。坚持对司法腐败零容忍,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

严查基层“微腐败”。通过紧盯重点领域,精细化初查,先后立案查办了东乡县黎圩镇原工会主席陈某某贪污,东乡县红亮垦殖场原常务副场长饶某某挪用拆迁补偿款等系列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源头预防建机制。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通过办案研究发案、个案研究类案,侦防同步,深入县农技推广中心、看守所等发案单位开展预防调查9次,提出检察建议9件,预防诫告76人次。深化预防 “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工作机制,组建院法制宣讲队多次深入王桥、孝岗、詹圩等乡镇,共开展预防宣讲、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12场次,参加人数近800人。

四、着重监督,紧扣宪法赋予职责

坚持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全力保障社会公正,促进法治东乡建设。

深化侦查审判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监督撤案 1件,纠正漏捕1件,纠正漏诉2件;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对公安派出所的执法监督工作,促进规范日常执法行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请抗诉1件,并获得改判。

推进刑事执行监督。不断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和巡视检察,共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2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依法查办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积极探索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监督工作,部署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查活动,共核查2013年以来判处罚金刑罪犯313人。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努力构建多元化的监督格局,灵活运用督促履职、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手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7件,立案7件,其中办理违法审判监督案件4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办理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案件1件,办理督促履行职责案件1件。

五、着意修身,紧扣过硬队伍建设

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一年来,全院共有9个集体及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加强教育坚定信念。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小组学习讨论等形式,围绕四大专题进行自查自纠,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演讲比赛和登山活动,教育引导全院干警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以狠抓干警考勤制度落实为抓手,在全院积极营造团结进取、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积极培育和弘扬身边先进典型,我院胡立新同志在市政法委组织的“最美政法干部”评选中作为全市检察系统唯一代表成功当选。

强化素能夯实基础。不断加强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着力提升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检校合作、落实三类文章奖励办法等方式帮助干警提升专业素养、激发写作热情。我院李波同志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信息宣传全年上稿160余篇,同比增长50%以上,在全市检察系统排名第一。

正风肃纪驰而不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市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工作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坚持开展日常检务督察、廉政知识考核、节前廉政提醒等常态化作风建设,严格规范检察人员行为。一年来,共进行日常检务督察8次、节前廉政提醒6次。选拔三名干警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党纪检规理论测试和知识竞赛活动并荣获二等奖。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县政府、县政协和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主动服务我县创新驱动、绿色崛起的工作力度仍需加大;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够充分,在履行一些新增职能上还未形成成熟有效的工作机制;三是检务公开方法不多,宣传工作不够深入,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察科技和信息化水平与司法办案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不够适应,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亟待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7年东乡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和本次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司法公信力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为品质新东乡的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更加尽心地服务经济发展。认真贯彻省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严厉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特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为经济发展营造法治化环境。扎实开展 “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加强生态领域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打击力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着力形成生态检察工作长效机制。

第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更加扎实地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盗抢骗、制贩毒品等犯罪。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案件快捕快诉。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工作,健全集信访、举报、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东乡建设。

第三,进一步增强办案意识,更加有力地惩治职务犯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勇于担当精神抓好今年的办案工作,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严格监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既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职务犯罪,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综合运用法制宣传、警示教育、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

第四,进一步增强公正意识,更加有效地强化诉讼监督。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切实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在城区派出所设立派驻检察官工作制度;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积极适应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布局的调整,重点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加大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加强对审判活动、执行行为违法的监督。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监督,积极参与校园欺凌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加强专门检察监督。

第五,进一步增强正己意识,更加切实地打造过硬队伍。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强化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持将规范司法融入检察队伍建设之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惩处检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形成廉洁从检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第六,进一步增强效率意识,更加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以优化检察资源配置,完善司法责任制为目标,切实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让检察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各方面的帮助和支持,最大限度的凝聚检察改革的正能量。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准确把握改革精神,完善工作机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东乡区委和抚州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恪尽职守、开拓创新,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决战同步全面小康,建设品质新东乡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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