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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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
时间:2016-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东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 27 日在东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东乡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杨露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东乡县检察院在县委和抚州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县委“奋力冲刺全省十五强、加快建设品质大东乡”发展目标,认真贯彻县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着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突出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贷款诈骗、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9人,起诉9人;立足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人,起诉4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关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法律服务需求,依法打击诈骗、职务侵占等破坏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建设法治化市场环境。

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认真贯彻县委关于推进绿色崛起的战略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期待。依法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4人,起诉4人;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件。

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坚持融入全局、主动担当,围绕县委创建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社区共建和交通劝导等活动,共开展志愿活动400余人次;积极参与县委“六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着力于保障市民安全出行,依法立案查处县运管所出租车管理股原股长张斌开、原副股长万国标玩忽职守一案;深入挂点村红亮垦殖场郑家村委会开展“四进四联四帮”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帮助解决移民资金6万元,累计走访农户170余户;积极推进机关文明创建活动,县检察院连续保持13届“全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二、积极投入平安东乡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2人,提起公诉224人。立足于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共依法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恶势力犯罪嫌疑人65人,起诉116人;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深入开展打击赌博、贩毒吸毒等专项斗争,共批准逮捕 “黄赌毒”等犯罪嫌疑人 15人,起诉35人。

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东乡机电学校正式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防止“交叉感染”和“标签效应”;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4件7人;积极落实刑事污点限制公开措施,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依法封存;对18名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和案后回访;工作成绩被《检察日报》以“小未检作出大文章”为题予以报道。

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深化“检察民生服务热线”、视频接访等工作,共接待来访群众21件32人,检察长接访13次,受理国家赔偿1件,化解矛盾纠纷10件。同时,主动延伸法律触角,注重在批捕和起诉环节化解社会矛盾。对不批捕、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等决定的案件,强化释法说理,促进释疑增信,修复社会关系。2015年,没有因案件处理不当而引发涉检上访或激化矛盾的情况。

三、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2015年我院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7件22人,立案数同比上升38%(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4件17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5人),大要案14件17人,占立案总人数的77%。

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根据上级院指定管辖,我院抽调业务骨干近百人次,历时7个多月,依法查办了江西省农业厅原党委委员、畜牧兽医局局长黄峰岩(副厅级)涉嫌受贿案;黎川县民政局原局长邓碧涉嫌贪污案等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案件。同时,依法立案侦查了4名腐蚀 “围猎” 国家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贿人,铲除了腐败土壤,净化了社会风气。

围绕民生尽职责。围绕国家各项民生工程,积极“挥拍除蝇”。2015年,先后立案查处了东乡县黎圩镇浯溪村党支部原书记于火才等四人共同贪污“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征地款一案;东乡县瑶圩乡瑶圩村党支部原书记张移金贪污公益林补偿款等一批民生案件,在群众中取得较好反响。

源头预防建制度。在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从制度上预防腐败。我院2014年度预防报告获得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转发并在首届全省预防年度报告评比中获得三等奖;为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申请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1次;联合县环保局、林业局等单位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专题预防活动;深入推进重大项目“江西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建设”专项预防工作。

四、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诉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2次,监督纠正13人;认真开展特赦检察监督,依法完成管辖范围内22名未成年罪犯特赦材料审核工作;初查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务犯罪3件,已立案侦查1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裁定再审;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法院采纳2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法院采纳1件。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从严治检方针,认真落实省检察院“把作风搞实、按法律办事,把风气搞正、按规矩办事”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2015年,全院共有14个集体及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的思想教育,增进全院检察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检察长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带头讲授党课。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解决不严不实问题与推动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自查自纠与开门整改相结合,通过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案件评查、对外征求意见等方式,查摆梳理出6个方面32个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类定性、分类处置,坚持见人、见事、见案件。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建立问题逐项销号制度。该项工作得到包括三名全国人大代表在内的最高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督导组的肯定。

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函询、述职述廉等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市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工作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

强化纪律约束。认真部署“用权不严、以权谋私”和“律己不严、作风散漫”两个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共开展各类督察18次,形成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常态化机制。

大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加大培训力度,2015年共选派干警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法学会等机构培训120人次。以干部能力为重点,以业绩为导向,结合干警特长,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培养。2015年,我院干警撰写的《论以审判为中心视角下新型诉侦关系》一文在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荣获一等奖;一名干警被南昌大学聘为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一名干警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

六、主动强化内外监督制约,规范改进检察工作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和专项工作,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通过上门走访、征求意见、邀请视察等方式实现监督工作常态化。加强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组织“两员”开展案件监督评议,观摩重大案件庭审,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透明度。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接触了解检察工作。

自觉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全面规范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系统中运行各类检察业务(案件)353件(次),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33份。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涉案财物管理等机制,共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3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次,评查各类案件215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条,公布法律文书81份。开通“正义东乡”检察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积极运用新媒体工具发布社会公众关注的重要信息,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新闻发布工作,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增职能履行还不到位,查办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不公问题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二是个别检察干警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纪律作风意识还不牢固,司法不规范的“顽疾”没有彻底根治。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常态、新形势的要求,人少案多矛盾依然突出,检察科技和信息化水平偏低。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2016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东乡县检察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年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县委“创新驱动、绿色崛起、担当前行、品质升级”十六字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着力规范司法行为,统筹推进队伍建设,为实现东乡“提前翻番、率先小康”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更加注重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聚焦全县“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部署,研究制定检察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在服务大局上展现检察新作为。围绕推进绿色崛起的战略决策,继续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保护好东乡的绿水青山。围绕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促进扶贫政策惠及群众。围绕《中共东乡县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东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把检察工作融入东乡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

第二,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积极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就地解决,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既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又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持惩防并举,关口前移,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动源头治理。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强化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的监督,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增强监督刚性。

第三,更加注重规范司法行为。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对照问题整改进度表,按时间节点逐项检查销号。再次发生列入规范司法行为负面清单问题的,一律严肃问责。完善规范司法制度体系,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的司法行为。认真落实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规定,强化对司法办案的监督制约。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在诉讼中的制约,充分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第四,更加注重过硬队伍建设。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强化领导干部和全院干警的理想信念,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坚持不懈从严治检,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大力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第五,更加注重检察改革创新。根据上级总体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主动向县委及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各方面帮助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凝聚检察改革的正能量。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调整监督方式和重点,维护法治权威。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认真配合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深入推进工作机制创新,严格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努力推动东乡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我县“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实现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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