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6月29日在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露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以来工作回顾
2019年以来,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着力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决落实从严治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致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大局助推发展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以来共对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12件74人,其中1件21人为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宜黄“7·12”专案,1件21人为乐朕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系东乡区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组建扫黑除恶检察工作专班,对涉黑涉恶类案件,始终坚持提前介入,加强组织协调,突出打击重点,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在检察环节快捕快诉。如:主动提前介入乐朕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及时掌握侦查情况,向公安机关提出引导侦查意见70余条,对线索摸排、“打财断血”、定罪量刑等环节整体考虑,在一个月内将该案优质高效提起公诉。坚持深挖彻查和“破网打伞”并举,对涉黑涉恶案件做到深挖细查,注重发现“保护伞”线索,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29件。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及时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检察建议19份。
积极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打好风险防控“主动仗”,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强迫交易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和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17人,为群众“钱袋子”安全扎紧最后一道“司法篱笆”。下好扶贫帮困“先手棋”,与区扶贫移民局共同制定《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为2名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户发放救助金3万元。打好碧水蓝天“保卫战”,突出打击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同时探索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工作,在森林、水、土地等资源领域进行恢复性司法的有益实践,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嫌疑人8人,提起公诉11人,督促相关当事人缴纳生态补偿费15.74万元,补植复绿187亩。
全力助推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成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并在区工业园区工商联分会挂牌设立了非公企业维权工作检察联系点,与区工商联会签了《关于建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联系协调机制的意见》,并和区工商联建立互相派员参加活动和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情况、密切合作、研究对策,共同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找准依法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针对企业执行法院判决资金不到位的情况,向区法院发送检察建议,两院携手合力促成两家民营企业达成执行和解,仅用半个月时间使得长达两年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征求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加大送法进企业的力度,打通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建立涉疫情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依法从严惩治涉疫情犯罪,如及时提前介入肖某利用微信、支付宝等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口罩售卖信息进行诈骗案件,保证了该案在捕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废弃口罩处置专项督查活动,堵塞废弃口罩处置行政监管上的漏洞,消除二次污染隐患。深入企业开展“两宣一帮”活动,引导企业准确把握形势,抢抓发展机遇,有序复工复产。深入校园督导检查复学准备工作,做到防控和教学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全体检察人员分成三个防疫小组,协助社区到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入户摸排,全体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协助社区参与卡口值守,开展对进出人员登记、进出人员体温检测等工作。组织防控疫情爱心募捐活动,全体检察干警为疫情防控捐款8560元。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东乡建设
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19件339人,提起公诉241件450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34件48人,提起公诉38件58人;批准逮捕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9件109人,提起公诉54件105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66件94人,提起公诉44件89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定不移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区纪委监委移送起诉案件2件2人,受理市检察院侦查交办案件1件1人,并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标准,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捕52人,不起诉7人。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因犯罪情节轻微不批捕15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51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积极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政策,对未成年嫌疑人坚持少捕、慎诉,尽最大可能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在全市率先推行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不公开听证制度。建立值班律师制度,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落地,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155件262人,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案件262人次。成立东乡区法律援助中心驻检察院工作站,与区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法律援助联系制度的实施办法》,建立了法律援助信息共享的网络平台,进一步方便了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未成年人等人群申请法律援助,最大程度保障法律援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参与校园治理,推行检察人员兼任法治副校长制度,16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分别担任城区及乡镇40余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并分别走进校园开展“寒假第一课”“呵护青春花蕾、关爱儿童成长”“守护明天——法治乡村行”等各类法治宣讲活动。为补齐偏远乡村校园普法短板,围绕如何加强对乡村留守儿童法治信仰的培育进行走访、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增强农村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化解涉法涉诉矛盾,做好全国“两会”及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保障在检察环节未出现非法赴京、赴省上访问题。加大矛盾化解力度,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等措施,班子成员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8件16人;高度重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对群众来信均在7日内进行了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实体结果或进展答复,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2019年以来,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60件101人次。
三、推进“四大检察”同步发展,切实强化法律监督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罚代刑、非法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的监督,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6件,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4人,提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件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得到采纳14人次。深化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推进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提档升级。开展特赦检察监督,成立特赦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特赦部分服刑罪犯法律监督工作,共向司法机关出具特赦检察意见书10份。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坚持主动监督,拓宽案源渠道,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5件,其中依职权监督案件14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持续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积极查找案件线索,针对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怠于执行、违法执行情况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件,均已整改到位。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着力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
推进公益诉讼检察。2019年以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8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件,回复采纳并整改到位33件,还有5件正在积极整改。配强公益诉讼办案力量,专门成立生态环境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办案组,检察长担任主任检察官,并选派2名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官带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作为成员。坚持环境就是民生,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主动对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资源案件办理,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推进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办理英雄烈士保护案件4件,依法发出全市首例革命遗址保护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首次办理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案件均已起诉至法院。
四、精心打造“四化”检察队伍,夯实事业发展根基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采取“一人领学众人跟学”、专题读书班、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班子成员开展主题教育理论研讨,说心得、谈感受,从实际出发、从自身感悟出发进行交流。全员覆盖集中学习,为解决业务部门工学矛盾突出问题,及时调整学习安排,确保工作、学习“双促进”。依托平台自主学习,依托“学习强国”“东乡组工微平台”等学习平台,引导和督促全体干警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切实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
加强素质能力培养。积极选派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分赴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大学等高校基地进行业务培训和素能提升,为检察事业储备人才。2019年以来共派员参加上级院及区委的各类培训60余人次。配合选派6名干警参加省、市检察院专案办理及市纪委监委巡察工作,邀请区法院法官为全体员额检察官讲授量刑建议培训课程,同时依托“检答网”这一重要载体,加强自主业务学习和跨区域检察业务交流,通过线上线下学习交流,拓宽干警视野,促使干警的专业素能得到提升,展现东乡检察干警的精神风貌。2019年,省委、省政府授予我院第十五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在办理省检察院“8·20”专案中一名干警荣记个人三等功、一名干警受到嘉奖奖励;两篇论文荣获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机制,补充遴选员额检察官1人,退出员额3人。补充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1名,检察辅助办案力量得到充实。压实办案责任,4名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各类案件203件,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件,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公益诉讼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件。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实行“捕诉一体”,促进职能优化,改革后,内设机构总数减少8个,精简比例160%,实现机构“瘦身”、履职增效。
五、不断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压实规范司法责任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等一些重点工作以专题报告形式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扎实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业务工作,通过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新闻发布会、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其他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感受检察服务。直接登门拜访代表委员,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向他们赠送检察业务相关书籍,并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逐一回复。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在东乡区检察“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工作动态1000余条,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41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4件,公开法律文书257件,公开率达100%。
持续强化内部监管。发挥检务管理职能,将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作为重要抓手,做到每案监控、有错必纠,对251件案件进行了案件流程监控,口头预警提示251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6次,评查案件237件,不断规范检察人员的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效。严肃认真对照省检察院党组巡视反馈问题、市检察院巡察反馈问题以及“未巡先改”自查自纠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分解表,坚决彻底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防止干预司法办案、违规办案、泄露案情、充当黑势力“保护伞”等行为。
各位代表,我院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与发展,都是区委、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仍有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顺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监督方式单一,监督能力和监督质量亟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打财断血”、“破网打伞”力度不够,制发的检察建议质量不高,专项斗争还需进一步推进。四是违规违纪问题仍有发现,队伍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纪律作风建设仍需进一步巩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紧盯不放、攻坚克难。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持之以恒维护社会稳定,锲而不舍加强检察监督,坚持不懈落实从严治检,努力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新东乡、描绘好新时代东乡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强思想,做到争创一流有信心有决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充分利用“固定学习日”“党员固定活动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活动平台,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筑牢全体干警思想根基。做好向党委的请示报告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做到自觉接受监督,注重解决代表委员关切的问题,用心做好答复工作,提供更好、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让代表委员接受、满意。
二、坚持强责任,推动服务大局有实效有长效。坚持把“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的使命,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规定,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各类涉疫情犯罪,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以赴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剖析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加大以检察建议推进行业整治力度,提高检察建议制发质量。把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高度关注经济金融风险,落实服务非公企业具体举措,利用非公企业维权联系点,依法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扎实开展精准扶贫、连心帮扶工作,积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由坐等送案向上门问案转变,做到主动关怀,及时救助。加强生态检察工作,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生态环境修复有机结合,把保护和修复生态作为最终目的。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基础上,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利用法治副校长制度,定期到各中小学校特别是偏远乡村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
三、坚持强主业,推动法律监督有进展有权威。主动适应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发展的新时期、新理念,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和监督质量。提升刑事诉讼质效,突出专业化,在优化捕诉衔接上下功夫,落实少捕慎诉政策,强化不捕、不诉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促进释疑增信,确保案结事了。探索推行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与法院、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积极寻找执行监督、诉讼违法、虚假诉讼等方面的案件线索,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争行政检察案结事了政和。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严惩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推动源头治理。着力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加大办理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力度,深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积极稳妥办理“等”外公益诉讼案件。
四、坚持强队伍,推动事业发展有人才有专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素能提升为核心,重点强化对青年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能力的精准化培训和专业化训练,组织青年干警参加检察官联席会,观摩优秀公诉人出庭,参与岗位练兵、法律文书评比、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提升青年干警实战水平。组织对民法典的集中培训,要求全体检察干警学好、用好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狠抓队伍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把抓工作、抓业务与管思想、管作风同步推进落实,切实增强全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今后,我们将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奋勇争先,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推动东乡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为建设平安、法治东乡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