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9日,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露萍在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大局助推发展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年以来共对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12件74人,坚持深挖彻查和“破网打伞”并举,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注重发现“保护伞”线索,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29件。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及时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检察建议19份。
积极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打好风险防控“主动仗”,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强迫交易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和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17人,为群众“钱袋子”安全扎紧最后一道“司法篱笆”。
下好扶贫帮困“先手棋”,与区扶贫移民局共同制定《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为2名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户发放救助金3万元。
打好碧水蓝天“保卫战”,突出打击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同时探索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工作,在森林、水、土地等资源领域进行恢复性司法的有益实践,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嫌疑人8人,提起公诉11人,督促相关当事人缴纳生态补偿费15.74万元,补植复绿187亩。
全力助推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建立涉疫情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依法从严惩治涉疫情犯罪。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废弃口罩处置专项督查活动,堵塞废弃口罩处置行政监管上的漏洞,消除二次污染隐患。深入企业开展“两宣一帮”活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深入校园督导检查复学准备工作,做到防控和教学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组织防控疫情爱心捐款活动,全体检察干警先后为疫情防控捐款8560元。
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东乡建设
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
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19件339人,提起公诉241件450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定不移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区纪委监委移送起诉案件2件2人,受理市检察院侦查交办案件1件1人,并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标准,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捕52人,不起诉7人。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积极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政策,犯罪情节轻微不批捕15人,相对不起诉51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在全市率先推行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不公开听证制度。建立值班律师制度,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落地,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155件262人。成立东乡区法律援助中心驻检察院工作站,构建法律援助信息共享网络平台,极大地方便了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未成年人等人群申请法律援助,保障了法律援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积极参与校园治理,检察官分别担任城区及乡镇40余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补齐偏远乡村校园普法短板,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同时,强化青少年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平安校园建设。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等措施,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8件16人;对群众来信均在7日内进行了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实体结果或进展答复,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2019年以来,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60件101人次。
三、推进“四大检察”同步发展,切实强化法律监督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
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6件,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4人,提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件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得到采纳14人次。深化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推进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提档升级。开展特赦检察监督,成立特赦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特赦部分服刑罪犯法律监督工作,共向司法机关出具特赦检察意见书10份。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坚持主动监督,拓宽案源渠道,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5件,其中依职权监督案件14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持续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积极查找案件线索,针对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怠于执行、违法执行情况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件,均已整改到位。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着力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
推进公益诉讼检察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件,回复采纳并整改到位33件,还有5件正在积极整改。成立生态环境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办案组,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主动对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办理英雄烈士保护案件4件,依法发出全市首例革命遗址保护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首次办理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案件均已起诉至法院。
四、精心打造“四化”检察队伍,夯实事业发展根基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每周五固定学习日制度,依托“学习强国”“中检网”“江西干部网络学院”“东乡组工微平台”等学习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素质能力培养
2019年以来共派员参加上级院及区委的各类培训260余人次。同时依托“检答网”这一重要载体,加强自主业务学习和跨区域检察业务交流,通过线上线下学习交流,拓宽干警视野,促使干警的专业素能得到提升。2019年,省委、省政府授予我院第十五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在办理省检察院“8·20”专案中一名干警荣记个人三等功、一名干警受到嘉奖;两篇论文荣获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严格执行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机制,补充遴选员额检察官1人,退出员额3人。补充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1名。严格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要求,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公益诉讼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件,4名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各类案件203件,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件。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实行“捕诉一体”,促进职能优化,改革后,内设机构总数减少8个,精简比例160%,实现机构“瘦身”、履职增效。
五、不断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压实规范司法责任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检察工作以专题报告形式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扎实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其他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感受检察服务。直接登门拜访代表委员,赠送检察业务相关书籍,听取意见建议。“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工作动态1000余条,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41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4件,公开法律文书257件,公开率达100%。
持续强化内部监管
将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作为重要抓手,做到每案监控、有错必纠,对251件案件进行了案件流程监控,口头预警提示251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6次,评查案件237件。严肃认真对照省检察院党组巡视反馈问题、市检察院巡察反馈问题以及“未巡先改”自查自纠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分解表,坚决彻底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再出发
2020年工作思路
01 坚持强思想,做到争创一流有信心有决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联络工作。
02坚持强责任,推动服务大局有实效有长效
坚持把“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的使命,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各类涉疫情犯罪,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以赴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生态检察工作,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生态环境修复有机结合;依法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在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基础上,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持续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法治副校长工作向农村偏远地方延伸。
03坚持强主业,推动法律监督有进展有权威
提升刑事诉讼质效,突出专业化;探索推行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一体化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争行政检察案结事了政和;积极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严惩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加大办理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力度,深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积极稳妥办理“等”外公益诉讼案件。
04坚持强队伍,推动事业发展有人才有专家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素能提升为核心,重点强化对青年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能力的精准化培训和专业化训练。组织对民法典的集中培训,学好、用好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奋勇争先,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推动东乡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为建设平安、法治东乡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