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露萍在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聚焦中心
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01
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依法从严惩治涉疫情犯罪,从重从快办理利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口罩售卖信息进行诈骗案件。开展废弃口罩处置专项督查活动、深入企业开展“两宣一帮”活动、深入校园督导检查复学准备工作,积极开展防控疫情爱心募捐活动,为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
02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对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6件55人,坚持“伞网清除”“黑财清底”,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21件,合力查实黑财2亿余元,确保查深查透、清缴到位。坚持标本兼治,针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自然资源等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19条。
03
积极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向5名贫困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11万元;持续做好驻村帮扶和一对一城镇贫困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嫌疑人10人,提起公诉5人,督促相关当事人缴纳生态补偿费140.2万元,补植复绿25亩。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19人,为人民群众“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04
全力服务非公企业健康发展
依托非公有制企业维权办公室、检察联系点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加强与非公企业之间的联系。通过实地走访、召开“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深入非公企业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座谈会4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次。
01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41件195人,提起公诉193件315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定不移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区监委移送起诉案件3件3人。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捕22人,不起诉6人。助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9份。对318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0.86%,同比上升59.1%。认罪认罚案件提出量刑建议达到100%,法院采纳率为99.6%。
02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对未成年嫌疑人坚持少捕、慎诉,尽可能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不批逮6件6人,附条件不起诉4件4人,相对不起诉6件6人。联合区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等单位出台《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及帮扶救助体系工作暂行办法》,挂牌成立抚州市首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7名院领导、9名中层干部分别担任城区及乡镇40余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围绕“远离毒品”“预防校园暴力侵害”“防范性侵害知识”等主题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共发放宣传册6000余册。
03加大信访维稳工作力度
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48件群众信访逐件录入网上信息系统,所有来信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与,对5件案件组织公开听证,共同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三
找准重心
在法律监督中履行检察职责
01切实提升刑事检察质效
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5人,提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件,抗诉成功1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34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4份,均已采纳并整改到位。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5件,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1件,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得到采纳5次。
02着力做实民事、行政检察
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1件。深化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针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情况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件。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深入学习民法典,促进把民法典平等、自愿、权利保障等立法精神落实到司法办案中。
03深化拓展公益诉讼检察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0件。开展“落实城市二次供水”、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守护鄱阳湖”等专项行动,积极拓展消防安全、公共安全设施保护等领域,办理“等”外案件3件,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坚定信心
在锤炼队伍中提升检察能力01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7次。开展政治轮训、红色教育、警示教育、学习“全国模范法官”胡国运、“新时代赣鄱先锋”先进模范事迹等活动,激发全体干警学习、工作热情,做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新时代检察人。
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依托“检答网”“中检网院”学习班及全省“远程视频会议”等各类平台开展学习培训,确保全体干警思想不落伍、行动不停滞、能力再提升。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65班次,拓宽干警视野,促使干警的专业素能得到提升,为检察事业储备人才。
深化司法责任改革
加强办案关键环节流程监控,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对重点案件的监督意见在业务系统全程留痕。严格落实预警提示、双月通报等制度,压实领导办案责任,5名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3件。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减少案件空转流程,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引导检察官办案求极致重质效,使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双重考验。
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
结合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扎实开展“依法用权观念淡薄、纪律规矩缺乏敬畏”等7个问题专项警示教育,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开展专项问题查摆7次。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共记录相关事项29件,以制度落实规定促廉洁、促规范。
保持本心
在接受监督中改进检察工作
1---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重要工作和有关情况,就检察建议工作向区人大进行专题报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5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了解检察职能,感受检察服务。持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信息536条,在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18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件,公开法律文书214件,公开率达100%,邀请5家省内主流媒体召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闻发布会,展示检察工作成果,提升群众满意度。
2---自觉加强内部监督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全院干警遵守考勤制度、公车管理使用、会风会纪等情况情况开展经常性督察33次。坚持每案监控、有错必纠,对179件案件进行了案件流程监控,提出口头预警179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次,共评查案件200件,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办案中注重考虑律师观点,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听取律师意见12次,帮助其阅卷100余次。
2021年工作安排
以“信仰、信念、信心”引领检察工作
以“干净、干事、干练”砥砺检察工作
以“同心、同向、同步”谋划检察工作
以“做优、做实、做好”推进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