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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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夺命网”,守护“鸟家园”——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助力建设鸟类防护屏障
时间:2025-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生态平衡的“精灵”。它们捕食害虫、传播种子、净化环境,有着巨大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保护鸟类就是保护我们的生态家园。但一些不法分子为了满足口腹之欲或为了捕获鸟类贩卖获利,在鸟类容易出现的田野、山林中架设捕鸟网,导致大量鸟类被害。

2025年2月以来,东乡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东乡区林业局、东乡区公安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网护鸟”专项行动,在全区多个乡镇发现捕鸟网。2025年3月13日,东乡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以及区林业局、部分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召开东乡区“清网护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公开听证会。会上,针对“清网护鸟”中出现的问题情况进行讨论分析,就如何进一步巩固专项活动成果进行有益交流,例如要引导保护菜地、果园的群众使用无害化的防护网、仿真天敌模型等。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持续开展该项活动,为鸟类创造一片繁衍生息的乐园。

会后,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开展全面摸排检查,及时清除捕鸟网具,坚持劝导与打击并重,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普法工作,通过线上线下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和法律意识。



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专项活动,坚持长效长治,与行政机关携手共同守护鸟类家园。同时,检察院也呼吁广大群众:保护鸟类,人人有责,请大家积极参与清网护鸟行动,共同守护蓝天精灵。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前款规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非法猎捕、杀害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使用气枪、地枪、排铳、毒药、爆炸物、捕猎夹、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及猎套、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采取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诱捕、火攻、烟熏、挖洞、设陷阱、捣巢、仿声、网捕以及其他禁止使用的狩猎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诱捕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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