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前款规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非法猎捕、杀害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使用气枪、地枪、排铳、毒药、爆炸物、捕猎夹、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及猎套、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采取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诱捕、火攻、烟熏、挖洞、设陷阱、捣巢、仿声、网捕以及其他禁止使用的狩猎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诱捕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