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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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凌晨时分,医院现贼影!
时间:2023-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凌晨一两点的医院住院部

大部分病患、陪护人员

陷入了熟睡状态

一名男子鬼鬼祟祟

在不同楼层游荡、张望...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底,一名年约50岁的外省籍男子老江刑满释放,呼吸着自由的空气,心怀喜悦,踏上回家的列车...过去十多年来在黑龙江、辽宁、江西等不同地区偷窃财物,基本无间断在服刑,潇洒没几天,手头不宽裕,起了重操旧业的念头。

2023年3月5日凌晨2时许,老江打车来到东乡,坐电梯直上某医院住院部16楼,左右观察,四下无人走动,趁住院病人小文熟睡之际,盗走其放在床头的iPhone11手机一部;随后走楼梯步行至住院部10楼,趁病人小美及其陪护家属熟睡之际,盗走放在床头柜上的2部OPPO手机,后迅速逃离医院。

3月8日凌晨二三时许,老江潜入鹰潭市某医院住院部2楼,趁陪护病人家属熟睡之际,盗走其放在窗台上的华为mate40手机一部。

之后,老江变卖手机,坐火车离开江西,在手头现金快花完的时候,来到了河北省沧州市。3月18日凌晨 1时许,老江潜入某医院综合楼19楼、17楼,趁病房、过道陪护人员熟睡之际,伸手摸走3名被害人口袋、钱包内现金3400余元。



释法说理



本案中,老江多次潜入医院,窃取病人或病人陪护人员手机、现金等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老江此前曾因此类盗窃行为于2011年、2019、2021、2022年分别被不同地区人民法院判刑,且老江在今年刑满释放不足一月便再次因盗窃被抓获,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东乡区人民检察院以老江涉嫌盗窃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如今,摆在老江眼前的是第五次入狱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医院是公共场所,进出人员多而杂,患者及其家属忙于治病疏于防范,无形中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在此提醒市民:

①挂号、缴费时,不要把现金、手机等随手放口袋或窗台;

②病房内,不要将贵重物品随意放置;

③警惕陌生人进入病房,增强防范意识;

④财物失窃,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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