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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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跨国红娘”信不得、更当不得!
时间:2024-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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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越来越多外籍女子嫁入中国生活,发现国内有许多大龄单身青年,于是干起了“跨国红娘”的行当,通过骗取旅游签证方式带领国内青年顺利出国相亲,殊不知这样的行为触犯了刑法。

案情回顾



2023年3月,东乡区一名男子小王刷抖音直播了解到越南新娘彩礼低、好嫁娶,一时心动,通过网络平台认识在国内成婚多年的“越南红娘”小美。起初是通过微信照片、视频等方式让小王相看姑娘,相看未果后,小美提出带小王前往越南现场相亲,并商定好彩礼、中介等费用。小王配合办理了护照,然后小美协助办理了出国的旅游签证。

随后,小美带着小王从深圳机场出境,叮嘱说:“如果有警察问出国干什么,就说是去越南旅游,否则出不了国。”就这样,他们通过编造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骗取出入境证件出入国境。出境后,小美负责安排住宿、联系越南中介、介绍越南籍女子等相亲事宜。小王在越南相亲数天成功相中小娟后,将各种费用全部结清带着小娟回国,在国内成功办理了婚姻登记。

然而共同生活不足一个月,小娟离家出走并将小王微信拉黑,最终小王落得人财两空,立即前往公安局报案。


案件处理情况


近日,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小美组织他人通过办理旅游签证的名义掩盖非法出境进行跨国相亲目的骗取出入境检查机关核准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跨国相亲隐藏着巨大风险,最终容易造成人财两空一方面,而组织相亲活动的“跨国红娘”更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问题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偷越国(边)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中规定,组织他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掩盖非法出境目的,骗取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核准出入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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