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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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一场神秘的千里之约
时间:2024-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往期精彩内容

又是一年开学季!东乡区“刘莹姐姐”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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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红娘”信不得、更当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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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蓝字查看详情)

刘某、张某、卢某、徐某、周某、侯某6名素不相识年龄职业相差迥异的外乡人,不远千里相约东乡,究竟所因何事?

他们各个神出鬼没,鸭舌帽、口罩是出门标配。

还有,东乡几家建材店只开门不营业,又是为哪般?

原来这些建材店正是前面所说的几位“神秘人”所开,他们其实是单线联系的“帮信团伙”,彼此间虽互不相识,但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他们中有“卡主”“法人”“看护人”还有“管理人”。

案件处理情况


近期,东乡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张某等6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东乡区人民法院对6名被告人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案情回顾



2023年8月,刘某通过境外聊天软件与他人聊天,约定到东乡区带“法人”注册商铺、利用证照信息办银行卡、POS机等,再将办好的银行卡、POS机出租其上线在网上洗违法犯罪的钱,并约好600元一天的好处费。后刘某来到东乡区,经过多方踩点终于寻找到合适位置,成功为上线派来的“法人”(周某、徐某)开办4家建材类商铺(实为空壳)后,又带领“法人”到银行办理了银行卡、POS机以备“跑分”之用。

万事俱备,只欠“卡主”。功夫不负有心人,时隔一个多月,“卡主”某终于出现。2023年9月,某在贷款刷流水的引诱下将自己银行卡及密码、身份证等提供给他人使用,并于10月4日,按照上线指示来到东乡区千子湖附近,将其银行卡交给上线派来的“看护人”张某、卢某,两名看护人负责将“卡主”刘某卡上诈骗到的钱刷至“法人”周某、徐某POS机,再看护“法人”周某、徐某到银行将钱转入指定账户,至此完成洗钱流程。


检察官普法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依然为其提供帮助。最常见的方式就是把银行卡出售、出租给诈骗分子。

“跑分”是指以获取利益为目的,通过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他人代收款,然后再转账到指定账户,为他人犯罪活动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洗钱行为。想要“跑分”,银行卡当然越多越好,想必大家已经看出来“银行卡”有多重要了,它们就相当于犯罪分子的得力助手,不仅能把赃款洗白,还增大了公安机关的追查难度。





近年来,骗子通过办理银行贷款刷流水骗取他人银行卡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此提醒大家,办理贷款时务必选择有正规资质、信誉良好的贷款平台,切勿轻信他人随意将银行卡交由陌生人处置。本案中的侯某,迫于贷款之急,明知对方可能利用其银行卡违法犯罪,仍抱着侥幸心理放任其行为,最终沦为帮凶,引来牢狱之灾。

天上不会掉“馅饼”,小心“心动”变“刑动”。买卖、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个人信息等行为,都有可能为他人犯罪提供帮助,涉嫌犯罪,切记“帮信”就是“帮凶”。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问题的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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