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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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学历不够,他决定“另辟蹊径”……
时间:2024-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学历是敲门砖,无论是能力提升还是入职、加薪,重要性都不言而喻!这几年大家都逐渐意识到提升学历的重要性,不少人选择继续进修深造,却也有少数人为了能快速获得学历打起了歪主意——花钱买毕业证!


案情回顾


2021年8月份,小文(化名)想要应聘某银行客户经理职务,而该岗位至少需要大专以上文凭,正苦恼自己学历太低时,小文在微信朋友圈无意间刷到一则办假证的信息,于是为了能够成功应聘上这份工作,小文决定“另辟蹊径”——花钱购买一张伪造的大学毕业证。

于是,小文通过微信联系制作假证的人,花费450元购买了一张毕业证书,伪造其学历和专业,后通过这张毕业证书成功应聘。后来为了应付单位学历检查,小文再次通过微信找到制造假证的人,花费2030元让其帮忙制作成套的学籍档案,并将学籍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市场。



案件处理情况


近日,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小文购买毕业证和学籍档案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检察官提醒



在这里,我们要提醒广大朋友们,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提升自己的学历,花钱买假证这样的“捷径”可不能走!能力才是立身之本,投机取巧不能得一时之幸,反而失去诚信还带来法律责任,得不偿失。真正的成功来自于自己的努力和努力后的收获,幸福的人生都是奋斗出来的,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诚信、公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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