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首页  丨   院情动态    检务公开    检察新闻    理论研讨    以案说法    东检文化    公开听证    科技强检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联系方式
检察长信箱
扫黑除恶 律师预约QQ 举报电话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检护民生】“百岁情缘”的养老陷阱
时间:2024-05-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警惕养老骗局


!


外地名师

专为老年人服务


“本书内容皆为用创新疗法攻克人类从未攻克过的疾病”

“牛髓粉”可以补充人体的骨髓,治疗骨质疏松

“珍虫草粉”可以修复再生细胞,治疗心脑血管疾病

“暖卫滋”可以修复胃黏膜,治疗胃病

......

在所谓的“外地名师”的推荐宣传下

50余名老人陷入这一保健品骗局

通过免费发放礼品、养生讲座、会议营销、免费按摩、洗脸,以及给予礼品的方式诱导老年人讲述用产品后的虚假感受分享等手段,陈某甲、陈某乙将食品对外销售为保健品,对外宣传其有治疗疾病、预防疾病的效果,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产品,共骗取老年人百余万元。

经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主犯陈某甲、陈某乙均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审维持原判。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徐大爷因老婆长期患有胃病,经朋友推荐来到东乡区一家叫“百岁情缘”的保健品店听课,陈某甲通过视频介绍这些产品的功效和作用,说这些产品有强大的功效,能解决很多医学不能解决的问题,陈某乙负责在现场烘托气氛、维持秩序,店内工作人员安排免费洗脸、按摩,配送鸡蛋、面条等礼品,在听了20多天课后,徐大爷花了6万元左右购买了店内“珍硒虫草粉”、“美元水松”、“暖卫滋”、“牛髓粉”等产品。很多老年人也像徐大爷一样上当受骗,直到2022年9月,一位危大爷在吃完这些保健品后并未发现身体有所变化,选择了报警。

随即,公安机关将陈某甲、陈某乙抓获归案。案发后,鉴于该案涉及被害人众多,且严重侵犯老年人权益,东乡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侦查取证,并精准区分该案主犯、从犯,对主犯提出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量刑建议。同时对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开展了司法救助。

01

养老诈骗常见套路


1.销售养老产品诈骗:诈骗分子打着免费赠送鸡蛋、米、油、水果、礼品等幌子,开办养生讲座,虚假宣传“保健产品”“治疗药品”“神奇偏方疗法”等,夸大产品功效诱惑老年人,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涉嫌非法诈骗。

2.开展养老帮扶诈骗: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者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获得中老年人的信任后,以多种形式对中老年人实施诈骗。

3.代办养老保险诈骗:冒充银行或社保工作人员,谎称能以特殊条件帮助办理社保、提前退休等服务,或谎称社保卡出现异地被刷等异常,要求受害者提供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及密码等信息,为防再次被盗须办理转款手续诱使受害人将钱转到指定帐户,在收到受害人钱款后携款跑路。

4.提供养老服务诈骗:利用上门照料、机构托管、提供床位等形式,通过诱骗中老年人签订合同、缴纳会费、购买养老床位、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钱财。

5.低价养老旅行诈骗:部分旅行社以低价游、免费游的噱头吸引老年人参团旅游。随后在旅游过程中安排各种购物环节,将商品以高于市场价多倍的价格卖给老人们。除此之外,旅行社还降低住宿、饮食标准,或将各种需要付费的景点排除在低价团费之外。

检察官提醒

针对上述骗局,检察官在此想提醒广大老年朋友:

1.保持正确的保健理念

不轻信所谓具有神奇功效的“保健品”,从正规的医疗机构等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知识。

2.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贪图便宜,不轻信所谓机构开展的各类“免费讲座”“免费按摩”等,警惕各类“稳赚不赔”“低投入低风险”却高额回报的宣传。

3.妥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不点击各类陌生链接,不在陌生或不正规的网站、机构等填写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

4.不轻易相信他人

对于自称银行、保险机构等工作人员或自称国家机构工作人员的短信或电话等,保持谨慎,如有疑问,可第一时间和成年子女共同商议,也可及时拨打相应机构的官方电话核实,或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核实。

5.提高反诈意识

多关注新闻媒体或街道、社区等开展的反诈宣传,提高警惕性,必要时可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有效拦截诈骗电话与短信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