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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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被判刑!当心买卖游戏币触犯这条刑法!
时间:2024-05-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点击上方蓝字查看详情)

近期,东乡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林某甲、刘某、林某乙、林某丙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向东乡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详情

被告人林某甲从网络赌博平台中间商购买到“***赌博平台”代理号,利用赌博平台的代理权限,以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方式为网络游戏玩家提供人民币与游戏币之间的兑换服务,违反规定以人民币向游戏玩家回收游戏币,并通过购买、销售、回收的不同兑换比例赚取差价。

之后,林某甲将“***赌博平台”代理账号转让给被告人刘某,刘某在某乡村小屋聘请被告人林某乙、林某丙帮网络游戏玩家上分、下分,并通过刘某、林某乙、林某丙三人微信、支付宝为网络游戏玩家提供人民币与游戏币之间的兑换服务,违反规定以人民币向游戏玩家回收游戏币,并通过购买、销售、回收的不同兑换比例赚取差价。林某甲、刘某、林某乙、林某丙以此方式组织不特定多人参与网络赌博,并以此获利。

案件结果

被告人林某甲、刘某、林某乙、林某丙利用网络赌博平台的代理权限,为网络游戏玩家提供人民币与游戏币之间的兑换服务,组织网络赌博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区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判处被告人林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刘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林某乙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林某丙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你还在单纯的坚信“搏一搏,单车变摩托;赌一赌,摩托变路虎”吗?现在,你可要知道“赌博害人害己,百害无一利”“十赌十输”的真理,赌博是一种恶习,开设赌场的行为更是恶习之源,赌博、开设赌场均是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在此,检察官提示大家娱乐要适当,一定要远离各种形式的赌博,避免自己走向人生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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