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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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一把耙子,挖掉了八旬老人的友谊小船
时间:2024-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六尺巷”的佳话至今仍令人津津乐道。然而,生活中总有些人捏紧坑邻手册:建房偏要多占邻居一尺地,栽树定要紧靠邻居家的房……双方在交锋中赌气发狠,抱着“我偏不让着你”的心态,你猜后续会怎么样呢?

案情回顾

乐老太和艾老太是多年的邻居关系。2024 年3月份,艾老太在两家中间栽了几棵树,乐老太认为艾老太栽的树过了界,便用耙子将艾老太种的树苗挖掉,二人因此事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乐老太用手中的耙子砸了一下艾老太的手腕处,导致艾老太受伤。经鉴定,艾老太伤情为轻伤一级。


办理结果


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乐老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此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若简单的“一诉了之”,不仅难以解决双方的争议纠纷,还可能导致两家人的矛盾升级。考虑到乐老太系79周岁老人,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本着化解社会矛盾,保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遂决定对乐老太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一尺地、几棵树、一堵墙,却渐渐滋生两家人的戾气和怨怼,最终相互辱骂、大打出手,实在是两败俱伤,不值当!

检察官郑重提醒,莫争一事长短,较一时输赢,伤了邻里情分与和气。与邻居相处,应大度做人,克己处事,发生矛盾时要冷静处理,寻求正当途径解决,切勿通过极端行为宣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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