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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发生,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走进抚州市阳光学校,联合开展“学法守法 与法同行”法治宣讲回访帮教活动。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胡婉婷首先询问了同学们最近的生活和学习情况,积极交流互动,耐心解答疑惑,同时鼓励大家增强回归意识,树立改正信心,摆正学习心态,培养社会技能。
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干警为在场学生送去一堂生动且深刻的法治教育课。从一名三好学生逐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成长史入手,穿插青少年多发、高发的案例,重点围绕校园欺凌、聚众斗殴、“拉车门”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展开,并进行积极互动,向同学们普及“什么是法律?”,“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如何预防犯罪?”以及“如何避免受到不法侵害”,引导同学们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育爱心、勤学习、拘小节、抗诱惑、慎交友,向上向善,找准未来人生方向并为之努力。
法治课后检察干警对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面对面”回访,了解他们的在校表现、思想动态、矫治成效等,鼓励未成年人正视过去、认真反省,以法律为准绳,守戒惧、存底线,做一个对自己、家庭、社会负责任的好学生。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下一步,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工作,强化检校合作,落实回访帮教,及时跟踪矫治成效,通过柔性、温情司法,帮助未成年人重回学习和生活的正确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