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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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无捷径,“捞人”皆骗局
时间:2026-08-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司法无捷径,“捞人”皆骗局

家中亲属涉嫌犯罪被查处,不少人慌乱之下病急乱投医,轻信他人所谓 “有关系、能摆平案件、可免于起诉” 的谎言,殊不知早已落入诈骗陷阱,最终钱财尽失、追悔莫及。近日,由东乡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诈骗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饶某因诈骗罪获刑。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被害人黄某的儿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黄某心急如焚,一心想为儿子争取从轻处理、免于刑事起诉。饶某得知黄某的处境后,在黄某面前刻意营造人脉广泛、熟悉司法流程的假象,谎称自己有特殊关系,能够帮忙运作,让黄某儿子免于起诉。为骗取黄某信任,饶某以疏通关系、请客送礼、打点办事等各种虚假名义,多次向黄某索要钱财。被救子心切冲昏头脑的黄某,对饶某的谎言深信不疑,先后多次向饶某转账、交付现金,累计被骗金额8万余元。

骗局败露后,公安机关依法介入调查。饶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

处理结果

东乡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被害人巨额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依法以饶某犯诈骗罪向东乡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饶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1. 敬畏司法、相信法律。任何刑事案件的处理均有严格法定程序,公正透明,切勿轻信 “花钱平事、找人免罪” 的虚假说辞,杜绝侥幸心理。

2. 遇事依法、理性维权。亲属涉案后,应第一时间通过正规法律途径处理,委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切勿病急乱投医。

3. 擦亮双眼、谨防诈骗。凡是声称可以疏通司法关系、干预案件办理、减免处罚、免于起诉的,100% 是诈骗,一旦遇到此类情况,务必提高警惕,及时报警维权。

司法公正不容操控,法律红线不容触碰。任何妄图假借司法名义实施诈骗、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文字:何磊

编辑:刘婕

审核:李江龙、严熠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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